推 YOLULIN1985: 台南地院 114,交訴,34 06/26 00:53
→ utamaru: 你各位成大學生自己保重啊 06/26 01:33
推 Beeasy: 無和解,一條人命十個月自由!大便宜,大開心 06/26 01:38
推 achuck11: 太重了吧,當時是無意識狀態才肇事,這很明顯應該無罪 06/26 01:39
→ stolencake: 所以還是可以有駕照? 06/26 01:57
→ xBox1Pro: 可以 癲癇就是可以開車 06/26 02:20
推 asaka0908: 看之前討論串說可以有駕照。 看藥品有無註明駕駛注意 06/26 02:21
→ asaka0908: 藥袋有註明,又是一周前剛換藥,那須承擔更多責任。 06/26 02:22
推 liner1989: 過失致死是刑事吧,他們各自傷害財損的民事應該還有得 06/26 02:23
→ liner1989: 吵 06/26 02:23
推 qsc717379: 錢夠多拿出來跟家屬和解,應該連關都不用了,就跟忠義 06/26 02:45
→ qsc717379: 路輾死小女孩的杜依陵一樣 06/26 02:45
→ fanglala: 癲癇應該要限制不能開車...... 06/26 05:19
推 conqueror507: 沒事兒 過幾年可以再撞一次 06/26 05:23
推 juke2891: 被撞死的是要去接小孩的母親 10個月還真輕 關到死吧 06/26 06:09
→ akiranon: 關出來繼續開車.當家的也不想管這塊.去除雜質比較重要 06/26 06:46
→ DAEVA: 交改大成功+司改大成功 06/26 06:50
推 chillybreeze: 開放癲癇可開車的官員不用抓去關? 06/26 06:55
→ amethysta: 蛤???? 06/26 06:57
推 kmkr122719: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認為禁止癲癇患者開車規定有 06/26 07:01
→ kmkr122719: 歧視身心障礙者的疑慮,所以2020年9月台灣政府開放癲癇 06/26 07:02
→ kmkr122719: 患者可以考照上路,政府就很喜歡照國外要求去走 06/26 07:03
→ kmkr122719: 2020年9月當時的交通部長是林佳龍 06/26 07:04
推 ship1228: 我相信大多數台南人,都感謝林部長,讓台灣跟國際接軌 06/26 07:12
推 sinpo: 悠哉鬼島 06/26 07:27
推 SilentBob: 一審這樣 到三審就直接回家睡覺了 06/26 07:30
推 sky548971: 在台灣殺人放火金腰帶 再上訴啊 三審六個月易科罰金 舒 06/26 07:45
→ sky548971: 服 06/26 07:45
推 gaiaesque: 開放個鬼.... 06/26 07:49
→ angelpeace: 甘 好爽唷,撞死人不和解還輕判 如果再緩刑都不用關 06/26 07:50
推 M1004218: 支持死者家屬法外正義,法律真的判太輕 06/26 07:50
推 oue: 法理上 犯意佔比很大 所以這類意外少重判 06/26 07:58
→ oue: 癲癇記得要兩年以上無紀錄才能考照 06/26 07:59
→ oue: 這案的不知是否符合 還是明知故犯 06/26 07:59
推 lain2002: 沒撞到法律人就沒事!下次繼續撞 06/26 07:59
推 haywk: 沒給緩刑喔,玉井那件之前已經癲癇發作撞死過人有給緩刑耶 06/26 08:07
→ haywk: 。 06/26 08:07
→ tndh: 一條命只值10個月 06/26 08:23
→ calculus9: ? 06/26 08:25
→ smallreader: 嗯 禁止開車就叫歧視 真是左膠 06/26 08:28
推 niniikoski: 司法改革就是保障加害者權益 06/26 08:29
→ niniikoski: 誰碰到誰倒楣 06/26 08:29
推 sunday123: 持平而論,其實她也很可憐,這根本不是她可以控制的 06/26 08:34
推 iam0718: 人命從以前公訂價一條三百萬到今天感覺越來越便宜了 06/26 08:39
推 maria001: 她可以控制她不要開車 06/26 08:40
推 forsakesheep: 可憐什麼,她可以不要開車,把風險轉嫁給路人有甚 06/26 08:45
→ forsakesheep: 麼好可憐的 06/26 08:45
推 ship1228: 路人本來就要為了聯合國美名承受風險 06/26 08:46
推 haywk: 路上一堆違停在車道上的不是也是把自己的方便轉嫁風險給別 06/26 08:49
→ haywk: 人嗎, 你沒看到大家批的這麼狠 06/26 08:49
推 andboypig: 一審10個月 那最後判決應該會更低囉 06/26 08:53
推 Sinchiest: 對啊 06/26 08:56
→ a1111111111: 台灣司法果然不讓人失望 06/26 09:08
推 zi777: 十個月後一條好漢 06/26 09:10
→ zi777: 別人卻一輩子賠進去 06/26 09:11
→ zi777: 小孩沒了媽媽 06/26 09:11
→ zi777: 狗 06/26 09:12
推 starport: 10個月 呵 06/26 09:12
→ starport: 沒有諒解 不然你想怎麼樣 06/26 09:12
推 xup654z: 殺一條年輕的命只要10個月...呵呵 06/26 09:13
→ angelpeace: 可憐什麼,知道不適合開車還要開 就故意的呀 06/26 09:14
推 kenclyde: 這一定是明知故犯啊,就像只抿一口覺得自己不會醉就開車 06/26 09:15
→ Logleader: 這樣撞下去,現場承認是自己撞的也算自首喔 06/26 09:41
推 kbten: 所以還是可以有駕照?繼續開車上路? 06/26 10:09
→ kbten: 不用賠錢喔? 06/26 10:10
推 alfi2016: 刑事一審10個月 06/26 10:20
→ alfi2016: 民事要受害者自行求償 06/26 10:20
→ alfi2016: 先前申請強制險理賠其他法院再說 06/26 10:20
推 observer0117: 沒和解,和解應該就緩刑免關了 06/26 10:25
推 misysky: 各位自己避開 06/26 10:39
推 owhaha: 10個月不用被關吧 繳錢就好 06/26 10:44
推 stevenyu82: 十個月根本不會進去關呀 06/26 10:50
→ oa0416: 大家繳的強制險就是給這種用的 06/26 11:04
推 flydogzzz: 有病開車就是蓄意殺人 06/26 11:07
推 qsc717379: 上面是不是有兩個法盲 06/26 11:36
推 observer0117: 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,十個月不行 06/26 11:50
推 amy0351: 這應該是要執行槍決吧,一條人命耶 06/26 12:07
推 pagenotfound: 她可以騎腳踏車啊,她可以請家人來接送,她可以在 06/26 12:08
→ pagenotfound: 換藥不穩定的過程中多注意啊,可以做的可多了,癲 06/26 12:08
→ pagenotfound: 癇導致交通意外的新聞也很多,我是真的不認為她無 06/26 12:08
→ pagenotfound: 辜啦 06/26 12:08
→ Jackal0326: 林桂好,妳跪好 06/26 12:09
→ bbbing: 挖,比無罪羈押還要久,有夠重 06/26 13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