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chadmu (噓之收集者查德姆)》之銘言 : 以7次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,各處有 : 期徒刑1年2月,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。 7個1年2個月=1年6個月 我法盲啦 98個月是怎麼減到18個月的 一折大拍賣嗎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217.59.9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_Chat/M.1684208113.A.813.html
s800525: 法院周年慶,買越多折越多 05/16 11:37
Koyomiiii: 問就是文組數學 05/16 11:38
NewCop: 因為數罪併罰本來就不是直接相加的 05/16 11:40
linzero: 這合併計算是可以在98月到18個月間由法官抓個時間,最多 05/16 11:40
linzero: 30年 05/16 11:40
linzero: 14個月 05/16 11:41
Muilie: 沒出人命都不會關太久 05/16 11:41
macocu: 依照刑法的數罪併罰,這樣最低一年2個月,最高8年2個月 05/16 11:41
NewCop: 應該是98個月到14個月之間 05/16 11:41
feijai: 批發價跟零售價的差別啊 05/16 11:43
linzero: 所以是犯越多,CP值越好的意思 XD 05/16 11:43
feijai: 在台灣就是要馬當好人 要馬當大惡人 05/16 11:43
hyuchi0202: 反正監獄根本關不下 05/16 11:43
SaberMyWifi: 有悔意可教化 05/16 11:44
lolic: 問就是要給機會 05/16 11:44
shinobunodok: 不然你以為詐騙之島的稱號怎麼來的 罰的不重我又脫 05/16 11:45
shinobunodok: 產不用還 啦啦啦 根本無敵 05/16 11:45
NewCop: 全加上去就會發生一些很奇葩的狀況 05/16 11:46
yellowhow: 我們的法律對加害者很好,除非你害到特定人士 05/16 11:46
forthering: 馬的 台灣對詐騙根本縱容 乾 05/16 11:48
a122771723: 鼓勵犯罪只犯一次不夠多犯幾次還能回本 05/16 11:49
iam0718: 看看李宗瑞 想不想而已 05/16 11:49
NewCop: 例如故意重傷害罪不至死的話最多判12年,過失傷害沒重傷 05/16 11:49
NewCop: 最多判一年 05/16 11:49
linzero: 啥奇葩?美國不是就可以加一加到幾百年的 05/16 11:50
kof78225: 他們不懂數學 你不懂法律 05/16 11:50
ThreekRoger: 想像競合 05/16 11:50
NoLimination: 文組數學 05/16 11:50
NewCop: 全加的話就會出現一次過失造成15人輕傷的人會比故意造成1 05/16 11:51
NewCop: 人重傷的人關的還久的狀況 05/16 11:51
macocu: 說全加上去會奇葩,可是他上限就是全加阿... 05/16 11:51
NewCop: 美國也不是每一個都給你全加上去的 05/16 11:51
gox1117: 重判一年 ㄏ 05/16 11:52
NewCop: 通常不會加到上限啊,我說的是如果所有案子都必須用相加 05/16 11:52
NewCop: 的話就會出現一些很奇葩的狀況 05/16 11:52
Xpwa563704ju: 問就是可教化 05/16 11:53
Xpwa563704ju: 再問就是有悔意 05/16 11:54
Pegasus99: 問題不是為何沒加到頂 而是為何要取這麼低的數字吧 05/16 11:54
kirbycopy: 我怎麼覺得一次過失造成15人輕傷的人關久一點比較好 05/16 11:55
kirbycopy: 故意重傷的又不會弄到無關的人 過失發起病來你我都有可 05/16 11:55
kirbycopy: 能被傷到耶 05/16 11:56
digitai1: 是嗎 比如說遊覽車司機心臟問題導致翻覆 多人輕重傷 05/16 11:56
Xpwa563704ju: 最後再來個情可憐憫 05/16 11:56
Pegasus99: 7顆高麗菜老闆給你打折也要4,5顆的價吧 怎麼這麼爽只 05/16 11:56
Pegasus99: 算一顆價 05/16 11:56
digitai1: 跟仇家上門砍斷手掌 你這樣說前者會被關更久 05/16 11:56
NewCop: 過失又不一定是精神病發病亂砍人... 05/16 11:56
linzero: 覺得一次跟多次是個問題,而區間抓那麼低也是問題 05/16 11:57
roger2623900: 罪越重折扣越大 半買半相送 05/16 11:57
digitai1: 哦 發現你的問題了 你把過失跟精神問題直接不當連結 05/16 11:57
yellowhow: 我們想減刑有很多方法,有些甚至能減到不用關的樣子?? 05/16 11:58
kirbycopy: 司機心臟問題翻覆可能是無過失的阿 05/16 11:58
linzero: 抓那麼低感覺已算變相鼓勵一次犯好犯滿高CP值 05/16 11:58
FDark17: 美國也不是全加啊 想黑台灣就說 05/16 12:00
busman214: 啥特定人士? 台灣有貴族? 05/16 12:00
Antihuman: 莫忘台灣柬埔寨首腦藍道,一邊服勞役一邊指揮詐騙集團 05/16 12:00
puritylife: 全部直接加 你就會看到一大堆偷竊慣犯全都關到死 05/16 12:01
metroid0104: 犯罪天堂不是開玩笑,買越多折扣越多的概念 05/16 12:01
rochiou28: 不愧是詐騙天堂 05/16 12:01
puritylife: 然後殺人關幾年就出來 這種神奇的狀況 05/16 12:01
metroid0104: 鼓勵當慣犯 05/16 12:02
andy3580: 偷錢慣犯關到死沒問題吧 不能砍手就只能關起來啦 05/16 12:03
NewCop: 那換成遊覽車司機因為公司制度導致疲勞駕駛,不小心撞到另 05/16 12:03
NewCop: 一台遊覽車,合計造成兩台車上60人輕傷,法官覺得司機一 05/16 12:03
NewCop: 個過失傷害應該判三個月就好,但是因為一共造成60人輕傷, 05/16 12:03
NewCop: 所以合併180個月等於15年;隔壁砍斷別人手的卻只要判十年 05/16 12:03
hinew167: 理解N大的意思,造成15個休養一兩天就好的輕傷vs一個重 05/16 12:03
hinew167: 傷一輩子都只能在床上度過 05/16 12:03
vancepeng: 台灣藍道表示 : 差低 05/16 12:03
Antihuman: 人家之前三十幾個詐欺罪完全不用坐牢,然後效法柬緬搞 05/16 12:04
Antihuman: 出一個囚禁幾十人的園區 05/16 12:04
generic: 特定人士 例如法律人吧 上次不是有撞律師判死的 05/16 12:04
NEKOWORKi: 不要低估台灣法律保護犯人的決心 05/16 12:05
MoonMan0319: 數罪併罰 05/16 12:05
rochiou28: 好啦,以後詐騙都叫過失欺騙,這樣就沒問題了是吧 05/16 12:06
zeolas: 故意重傷不會弄到無關的人???? 05/16 12:06
zeolas: 鄭潔:… 05/16 12:06
winiS: 算數不好喇,1+1 = 1.1 05/16 12:06
TT: 每次看到這種詐欺判決都會傻眼,難怪他們出來繼續騙 05/16 12:07
nmkl: 台灣犯罪成本超低 05/16 12:08
Koyomiiii: 早上才又接到詐騙電話 ㄏㄏ 05/16 12:09
linzero: 不確定的或許可以抓低點的,但那種擺明就是蓄意、牟利的 05/16 12:09
linzero: 看來也是抓很低啊,那他多犯幾次也不會加重多少,就可能 05/16 12:10
linzero: 更加故意一次搞更多 05/16 12:10
inte629l: 法律量刑的加法和數學的加法... 05/16 12:11
arcanite: 文組數學計算都唯心論 05/16 12:11
jagarandy: 歡迎來到鬼島,犯罪多了可以打折(合併執行) 05/16 12:11
xaxa0101: 犯越多賺越多 05/16 12:11
Brian23: 殺人關一下就出來也是問題呀 05/16 12:12
f40075566: 感謝法盲自介 差點噓下去 不念書就算了連判決書都不稍 05/16 12:12
f40075566: 微看看 呵呵 難怪法盲 05/16 12:12
tsp870197: 批發價啊 法官很懂犯法多要給優惠的道理 這樣下次才會 05/16 12:13
tsp870197: 繼續犯給法官加業績啊 一整個雙贏www 05/16 12:13
tom11725: 其實有一方面的現實考量就是...台灣監獄長年超載了,你 05/16 12:13
tom11725: 不放寬一點罰則根本塞不了這麼多人 05/16 12:13
Pep5iC05893: 自由心證 05/16 12:13
f40075566: 法官還要加業績笑死 光現有案子都判不完了 一堆都在加 05/16 12:14
f40075566: 班 還要業績 可憐哪 05/16 12:14
rochiou28: 監獄超載不會那些死刑的清一清,該判死刑的不要變無期 05/16 12:14
rochiou28: 就好了嗎 05/16 12:14
a2156700: 詐騙王國 怎麼關 05/16 12:14
YeaPa: 法官就文組啊,文組數學邏輯不好不是常識嗎 05/16 12:15
miyazakisun2: 好爛 慣犯還關那麼少 05/16 12:15
Brian23: 台灣最被人看不起的職業 法官和記者 05/16 12:16
nisioisin: 要加班不就是判太低導致法律嚇阻力低 一堆人違法嗎w? 05/16 12:17
r85270607: 因為這是快90年前就定下的授權了 05/16 12:18
linzero: 關不下而輕判,會放縱後導致數量上升,更加關不下嗎? 05/16 12:18
puritylife: 這邏輯會通 要關到死的犯人會爆炸多 偷竊的可多了 05/16 12:19
r85270607: 那你各位投的立委或是支持的不分區 有人在關心這個嗎 05/16 12:19
r85270607: 並沒有 戲做一做上版面就有看起來做事了 05/16 12:19
r85270607: 何必認真研究呢 05/16 12:19
Solonius: 六法全書 唯一死刑 05/16 12:19
r85270607: 前陣子瘋狂主打反詐騙 立委諸公們還真沒人想過這個 05/16 12:20
a951l753vin: 監獄人太多… 05/16 12:21
arcanite: 六法全書唯一充軍卡實際 反正監獄放不下 缺爛兵就丟人進 05/16 12:21
arcanite: 去 05/16 12:21
grandzxcv: 合併執行就是個大笑話,但是法匠不喜歡這個笑話 05/16 12:22
NewCop: 重點不只是偷竊慣犯會被關到死,而是所有比偷竊慣犯嚴重 05/16 12:22
NewCop: 的也得被關到死 05/16 12:22
angus12324: 加碼攤平 05/16 12:22
LonyIce: 最後到底怎麼折算出來的有理由嗎?還是憑感覺? 05/16 12:23
aulaulrul4: 詐騙慣犯都要關到死,以後就直接砍人買器官,反正都 05/16 12:24
aulaulrul4: 一樣是關到死 05/16 12:24
r85270607: 因為法律人堅持他們的職責是這樣 05/16 12:25
r85270607: 「法匠」的看法則是他們是使用工具的人 05/16 12:25
r85270607: 工具出來的成果你不滿意 那就是要修正工具尺規的部份 05/16 12:25
r85270607: 「覺得太寬容 不爽可以去找立法權的人」 05/16 12:26
r85270607: 開大招?不全然是這樣 司法與立法單位本來就是權責分 05/16 12:26
r85270607: 明的 05/16 12:26
r85270607: 立法權給司法權的裁判工具太寬或太窄 都需要與時俱進 05/16 12:26
r85270607: 我才夢到有個傢伙想帶著黨團讓組織犯罪更嚴 05/16 12:26
r85270607: 但是也更窄到難以成立的夢呢 05/16 12:26
r85270607: 彷彿「跟主張立嚴的他作對就是跟主流社會作對」 05/16 12:26
steamedbun: 會關就要偷笑了看看藍道 05/16 12:26
syuan0808: 滿額享優惠,打點折也是正常的 05/16 12:27
SaberMyWifi: 亂世用重典沒聽過嗎?什麼小事都判串燒死刑、久了就 05/16 12:28
SaberMyWifi: 沒人敢犯罪了,大家都來當最幸福的女孩 05/16 12:28
hitsukix: 我們的人權是著重在犯人身上的,除非你弄到法律人 05/16 12:29
r85270607: 「你什麼都要找立法修法根本緩不濟急」 05/16 12:29
r85270607: 這種看法我只能說 本來社會發展過程更會需要 05/16 12:29
r85270607: 整個觀念與風氣持之以恆的慢慢推進 05/16 12:29
r85270607: 總有人以為自己是天降之人 做什麼事情 05/16 12:29
r85270607: 很多時候 人們只能扮演傳遞者 而不是馬上收割的繼承 05/16 12:29
r85270607: 者 05/16 12:29
r85270607: 得到的成果就好像玩遊戲一樣點選項後馬上出現 05/16 12:29
r85270607: 遑論心胸狹隘充滿算計 怕後人收割就乾脆不做的 05/16 12:29
b0204888100: 問就是法盲 05/16 12:29
r85270607: 只能說 還是需要加把勁 只是我們時間不知道夠不夠呢 05/16 12:30
a2156700: 法官看多了 騙個十來萬 根本不算個事 05/16 12:32
feijai: 現在的詐騙犯的確會賣器官啊 KK園區才過幾個月耶 05/16 12:34
jackz: 我記得監獄也是爆滿 05/16 12:37
darkhero7449: 李宗瑞表示.. 05/16 12:38
fhirdtc98c: 以後應該套用叢林法則 然後把館長當代言人 最頂的法律 05/16 12:40
Burney000000: 詐騙感覺是為了掩蓋器官買賣欸 05/16 12:40
amsmsk: 團購比較便宜 05/16 12:41
blazewings: 我建議六法全書一律死刑,反正搞半天某些不懂得就喜 05/16 12:42
blazewings: 歡裝懂嘛。 05/16 12:42
K951753: 國外的可以相加 台灣的是平均 05/16 12:44
blazewings: 啊說判不夠重的請問民事案件也爆炸多是怎麼樣,是因 05/16 12:44
blazewings: 為法官判賠得不夠多大家才啥事情都上法院嗎? 05/16 12:44
joeduck: 欠的錢越多銀行怕你 05/16 12:46
joeduck: 犯的罪越多法律怕你 05/16 12:46
amsmsk: 所以怎麼只判這麼輕阿 05/16 12:48
kasim15: 詐騙一個人跟多人刑期差不多 難怪瘋狂詐騙 05/16 12:49
awenracious: 這告訴我們要做就做大的 反正風險差不多 05/16 12:52
vm06wl: 你看看換臉換到惹錯人的,再看看這篇,就覺得笑話一場 05/16 12:53
moon1000: 騙越多越划算 難怪 05/16 12:54
cross980115: 國外也不會全加 然後會跟其他罪行刑期一起衡量,不 05/16 12:54
cross980115: 然會失衡。 05/16 12:54
cross980115: 例如詐欺案判一判 合併執行後比起殺人罪重 那就會有 05/16 12:54
cross980115: 問題 05/16 12:54
amsmsk: 你案子多加起來比一件殺人重哪有問題 對阿 05/16 12:55
QoGIVoQ: 難怪一堆通緝犯 為了一兩件案子就進去蹲多虧阿 05/16 12:57
a2156700: 加量微加價 05/16 13:00
roger2623900: 所以案子越多越划算 05/16 13:00
e04su3no: 沒辦法 各位選出來的立院諸公都是垃圾 05/16 13:02
howerd11: 鼓勵你多次犯罪啊ww 05/16 13:03
Wei55667788: 哈 文組數學 05/16 13:04
feijai: 講民事的是反串嗎 05/16 13:05
tihs104: 上限給到超過一份重罪不代表法官一定要給滿吧 05/16 13:06
tihs104: 不然這個ps5不就是另一面可笑的結果 05/16 13:06
aegisWIsL: 問就是法盲 05/16 13:07
e04su3no: 這問題就在數罪併罰的低標太低了 05/16 13:08
a37821910: 你騙一個跟騙10000個 最後都是輕罪所以不會合併後變成 05/16 13:24
a37821910: 死刑 05/16 13:24
lolicat: 三審豬腳麵線 05/16 13:26
zxoe8735: 你以為他怎麼變慣犯的?不就很快就出來繼續騙繼續爽才能 05/16 13:33
zxoe8735: 當慣犯嗎? 05/16 13:33
ieyfung: 問就是法律人的專業 05/16 13:36
leo125160909: 殺一個人關十年,殺一百個人也是關十年啊 05/16 13:37
roudolf: 所以當你騙一個後,記得多騙幾個… 05/16 13:40
ghj10625: 會打折啊,新來的? 05/16 13:52
sunwit: 法院鼓勵犯罪阿 05/16 13:54
katanakiller: 法官判輕他爽啊 嘻嘻 05/16 14:18
yuherngshi: 被你發現財富密碼了 沒賺到錢是你不夠壞 05/16 14:30
philip81501: 你騙10個人至少有幾個人家庭是破碎的吧?那跟殺人同刑 05/16 14:49
philip81501: 有很奇怪嗎? 05/16 14:49
Falcoon: 詐騙王國 05/16 14:56
freedom80017: 等等會有法律人要出來笑你各位都法盲了 05/16 15:01
noddy90088: 情理法真的很恐怖… 05/16 15:05
p597fg: 意思是說,既然你要搞詐騙就搞大一點,縱使數量再多也不會 05/16 15:06
p597fg: 判得比重傷害還重,上限在那邊頂著,安心詐騙儘管撈個盆滿 05/16 15:06
p597fg: 缽滿吧 05/16 15:06
p597fg: 這種罪的刑罰邊際成本低到靠北, 難怪說發財手段都寫在刑 05/16 15:07
p597fg: 法裡 05/16 15:07
IFeelSoAlive: 你說要給量刑ok啊,但詐欺哪有在過失的,而且他是 05/16 15:37
IFeelSoAlive: 七次欸,判個一年兩個月符合哪裡的比例原則?象牙 05/16 15:37
IFeelSoAlive: 塔的? 05/16 15:37
IFeelSoAlive: 一年六個月* 05/16 15:42
medichou13: 一定沒有法律人被騙,不然就98個月了 05/16 15:50
kawaiio: 多犯幾次,法院幫你打折 05/16 16:02
jim924211: 最近爆很大的imb也是阿,被通緝七年沒被關爽詐騙 05/16 16:22
jim924211: 還能在最後逃出國,詐騙天堂啊 05/16 16:22
C6H8O7: 本來就是 造成財產損失能用刑法就不錯了 影響生的傷害性侵 05/16 16:22
C6H8O7: 之類比較應該被關 詐欺竊盜這些是財產的損失 財產到事怎樣 05/16 16:22
C6H8O7: 都沒有生命重要啊 05/16 16:22
C6H8O7: 詐欺比性侵和傷害關的更久才奇怪吧 05/16 16:23
smik: 詐騙天堂最好笑的是行政院還搞個全民反詐 藝起發聲活動,美 05/16 17:28
smik: 其名是宣導反詐騙,實際是框一個預算把人民錢轉走。 05/16 17:28
smik: 真正最大的詐騙集團就是那堆政客 05/16 17:29
babyno: 一個違法意思以數行為表現,只能以一行為論?那鄭潔不就只 05/16 17:30
babyno: 能以殺一人論處 05/16 17:30
Addidas: 八卦是 就像傷害罪 時空密接的話,打1拳跟100拳只論一罪 05/16 18:51
Addidas: 鼓勵犯罪不是說假的 錯不再犯罪本身 而是被抓到 懂了嗎? 05/16 18:52
MultiCam: 本理工宅真的不懂高級法律人的思維 05/16 19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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