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.媒體來源: ※ 例如蘋果日報、自由時報(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) ※ Yahoo、MSN、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自由時報 2.記者署名: ※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,請勿張貼,否則會被水桶14天 ※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:法新社 楊國文 3.完整新聞標題: ※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--->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中配「亞亞」昨提抗告 法界人士︰不影響限期離境效力 4.完整新聞內文: ※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!違者刪除(政治類水桶3個月),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!可詳看版規 中配網紅「亞亞」劉振亞透過社群影片,對外發表武統言論,被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,且 必須限期10日離境,即今(25)日離境,26日起,移民署就可將她強制出境;劉女日前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後,24日下午緊急透過北高行提起抗告,表明堅留 台灣立場,最高行政法院昨傍晚收到劉女抗告案,依法收案尚未做出裁定。 法界表示,「抗告中,不停止行政處分的執行力」,即劉女提起抗告期間,不影響限期離 境的效力。 另外,劉女24日還大動作接受媒體訪問說「我不會自動走」,自稱「如果我離開了,就是 接受這不實指控」,並揚言25日要在某民間團體聲援下,到內政部前召開記者會,「控訴 政府迫害中配」。 劉女在抖音有近50萬名粉絲,因為在其經營的社群媒體「亞亞在台灣」上,持續發佈中國 武力強大、武統台灣勢在必行等影片,宣揚武統理念,遭人檢舉,經移民署在本月4日通 知她說明後,認定她違反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廢止其在台依親居留許可,並禁止在未 來5年內再申請依親居留,且命她必須在10天內離境。 據悉,移民署廢止劉女依親居留許可的通知書,於本月16日正式送達劉女,按現行規定, 從通知書送達日開始起算10天,因此她最後離台期限是在本月25日結束前就要離開台灣。 若她沒有自行離開,從26日起,移民署專勤隊就可以將她強制出境。 劉女先提訴願被駁回,本月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院聲請停止執行,北高行依據她散佈影片 的前後脈絡作判斷,認為她有鼓吹武統的事實,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,移民署 行政處分無誤,裁定駁回聲請案,即最晚必須於25日離台。 劉女趕在離台期限前的最後一天,24日下午透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抗告,最高行政法 院昨日傍晚才收到抗告案,因此依法收案尚未做出裁定。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※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,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4990457 6.備註: 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(以天為單位),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,超貼者水桶,請注意 ※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(包含連結、標題等) 樓下說今天亞亞會離開台灣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63.17.173.6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42865166.A.5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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