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hel/202402290201.aspx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天舉線上遊戲公告機率不實案件為例, 認為現行公平交易法最高僅能罰新台幣2500萬元實在太輕; 因此提案修法,倘若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, 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行為,最重罰3億元。 賴瑞隆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並於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, 韓國公平會今年1月針對網路遊戲大廠NEXON對旗下「新楓之谷」、「泡泡大亂鬥」等 遊戲修改轉蛋機率,開出約2.75億元的罰單, 台灣則於2022年發生手遊「天堂M」遭網紅丁特踢爆公告機率不實的案件, 最終裁罰200萬元。 賴瑞隆說,韓國公平會對網路遊戲販賣轉蛋機率不實,近年已多次開罰, 反觀台灣公平會這2年對遊戲業者在付費機率商品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, 僅開罰2次,各裁處200萬元罰鍰,網友認為罰太輕。 賴瑞隆表示,為保護消費者權益、健全產業結構,他提出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 其中一項重點就是要把與「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,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之表示或表徵」的行為罰鍰, 從現行的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,改為5萬元以上3億元以下, 期望能盡速三讀修正通過。 草案說明提到,在網路電子交易盛行的現代社會, 事業以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,誘騙消費者所能獲取的不當利益日益龐大, 主管機關對事業的處罰與事業藉由不法行為獲利恐難以相符, 提高罰鍰金額上限,加重罰則嚇阻不法。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, 能加強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,他予以支持。 ----- 還不錯啊 支持 不過我法盲啦 可以改修下限或規定照營收比重開罰嗎 從沒聽說有人被最重罰過ㄚ 5萬~2500萬 橘子被罰200萬 修上限明天照樣200萬ㄚ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2.73.163.10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_Chat/M.1709208662.A.195.html
Fezico: 要去證明機率不符這是除非每個都像特!一樣抽爆 02/29 20:12
ARCHER2234: 我提議用廠商規模來決定罰金 02/29 20:12
hank81177: 2500萬都罰不到,跟我講3億? 02/29 20:12
ARCHER2234: 或是用收益XD 02/29 20:12
dinosd2: 有種連最低都修上去,只修最高有啥鳥用 02/29 20:13
tsukasaxx: 月營收2.3% 02/29 20:13
luxaky: 改上限沒用啊 上限2500萬判200萬 上限100億還是判200萬 02/29 20:14
qweertyui891: 5萬不改是有用? 02/29 20:17
KurumiNoah: 先修法讓政府有強制力去看後台 02/29 20:17
Xpwa563704ju: 台灣法律又不會看賺多少罰,有屁用 02/29 20:18
adk147852: 調最高有屁用 去調最低好嗎 02/29 20:19
xxxzxcvb: 演戲 根本從沒罰到上限過 02/29 20:19
roger2623900: 改了是好事 但是怎麼罰也要給法官依據 02/29 20:21
lbowlbow: 沒罰到上限那是法官的問題啊,立委又動不了法官 02/29 20:22
class21535: 把錢賠給玩家比較實際 玩家才是受害者 02/29 20:22
smik: 修錯標準了,你2500萬不修沒關係,低標好歹50萬起跳 02/29 20:23
chejps3105: nexon之所以被罰這麼高,是因為按營收比例罰,而不是 02/29 20:30
chejps3105: 他們可以罰的上限高,這提案有點修錯重點 02/29 20:30
EMIRU720: 3億 喊爽的嗎 02/29 20:30
devidevi: 改成按營收比例罰阿,而不是提高上限 02/29 20:34
jonestem: 上市公司應該要按營業額罰的… 02/29 20:34
b79205: 最低怎不改兩億起跳 02/29 20:34
musiclife: 開再高法官也只判200W啊 02/29 20:34
yeldnats: 讓行政機關有權調查程式碼能查證出來比較有意義 02/29 20:34
devidevi: 罰1%營業額才會怕 02/29 20:34
a12073311: 有差嗎 不都是4+4+4+4=4嗎 02/29 20:35
devidevi: 不然大公司根本不怕,反而是懲罰小公司 02/29 20:35
schula: 無敵宇宙重罰200萬公司就要倒了傑哥不要 02/29 20:35
a12073311: 給你上限3兆 最後罰下去不還是3萬... 02/29 20:35
Samurai: 改上限有個屁用 02/29 20:35
winiS: 好了啦,轉蛋法咧 02/29 20:43
starsheep013: 修上限有屁用,修下限好嗎 02/29 20:44
gn01110728: 下限5萬不能改啊,不是只有抽卡用這法條 02/29 20:44
winiS: 上下限不重要,先改核實需求好嗎? 02/29 20:45
gn01110728: 我倒是覺得應該出專法針對這種抽卡模式 02/29 20:45
winiS: 現行法律跟工時法與工會法一樣都是浮雲 02/29 20:46
nisioisin: 改下限才對 02/29 20:46
winiS: 天堂M就不是轉蛋了,人家在做紫布 02/29 20:46
wulouise: 營收比例才有用好嗎? 02/29 20:46
zxcasdzsd: 把下限調一億比較有用,真的 02/29 20:50
kcball: 上限3億,重罰200萬...這就是台灣司法 02/29 20:51
qaz223gy: 2500萬都不罰 修再高也沒用 02/29 20:52
winiS: 轉蛋法要是有用,一番賞就可以拿來打了,結果還是繼續騙 02/29 20:53
kinve1014: 這什麼白痴修法 最低不變是有屁用 02/29 20:54
winiS: 這種就標準在演的,讓徒子徒孫去宣傳有在關心 02/29 20:54
tsts8989: 大公司要罰營業額%數才有意義。對他們來說幾百萬 02/29 20:55
tsts8989: 隨便一個遊戲開儲值活動就會回來了,根本不痛不癢。 02/29 20:55
winiS: 景品法就直接寫營業額3%還要讓被害期間想退款的都退 02/29 20:57
a122771723: 罰年營收10%讓遊戲公司叫媽媽啊 02/29 20:58
CYL009: 好的 有悔意 重罰5萬WWWWWWWWWWWWW 02/29 21:01
Giornno: 還是win法牛逼,人在家裡尻槍直接一年起跳 02/29 21:01
sunwit: 上限都是騙人的 02/29 21:01
Giornno: 這就是政府有決心要搞你的魄力 02/29 21:02
Giornno: 上限都是假的,下限才是真的 02/29 21:02
holiybo: 法官都是判最低的不是常識嗎 02/29 21:03
vios10009: 應該改最低金額吧?五萬? 02/29 21:04
sesame90152: 下限為什麼不調高一點 02/29 21:07
tim910282: 下限漲3萬ww 02/29 21:08
forsakesheep: 按營收比例罰吧 02/29 21:14
tamynumber1: 問題之前的也沒罰到上限阿 02/29 21:15
forsakesheep: 不然像橘子官司都打輸了結果罰200萬 02/29 21:15
willytp97121: 黑橘政商關係肯定好得很 法律敢定怕是機關還不敢罰 02/29 21:16
yeeouo: 笑了 有改跟沒改一樣 02/29 21:18
Peurintesa: 蛤 都還沒罰到過2500萬急著修上限幹麻? 02/29 21:19
Mareeta: 聽起來不錯 但是要怎樣抓這個比例原則? 02/29 21:29
LeonBolton: 口責,要看懂新聞啊!立委諸公已經改最重發3億了,網 02/29 21:32
LeonBolton: 友就不要再靠北罰太輕了,口以嗎?! 02/29 21:32
LeonBolton: 簡單說,新聞就是出來洗地的,立委已經有聽取建議了 02/29 21:32
LeonBolton: ,這篇就翻過囉~ 02/29 21:32
mapulcatt: 打假球 02/29 21:35
k86083: 最低還是5萬 不就作秀 02/29 21:35
jeeyi345: 呵欠 02/29 21:40
ndtoseooqd: 下限也修一下啊 02/29 21:40
gametv: 有改是好事,推。 02/29 21:41
butten986: 什麼每個人都要抽200萬,最好是有人跟丁特不同版本啦 02/29 21:56
twnd1836432: 另外加個百分比會好一點 02/29 22:02
boringuy: 不實就是詐欺啊,直接關不就好了 02/29 22:09
boringuy: 不法所得就全數沒入 02/29 22:10
tomalex: (′・ω・‵) 5萬以上可以再多+2個0嗎 02/29 22:17
StarTouching: 我就問 怎麼驗證? 02/29 22:36
PekoKiara: 下限不改是在??? 重罰5萬膩 02/29 22:43
kimokimocom: 主委加碼一下啦 最重罰20兆好吧 02/29 22:50
Sheltis: 這種該處理的法案不去好好修法 結果用兒少法消滅台灣二次 02/29 22:55
Sheltis: 元文化倒是特別勤快 難怪台灣ACG永遠推不起來 02/29 22:55
delmonika: 改上限沒用啊,尼戶頭上限存款從1億變可存到500億有差 02/29 23:21
delmonika: 嗎?除了D黨外的各位根本沒差啊 02/29 23:21
zxcvbnm6102: 營收比例罰比較實際吧 罰幾億什麼的 又摸不到 不然就 03/01 00:09
zxcvbnm6102: 參考韓國 像韓國楓之谷被制裁禁賣方塊 03/01 00:09
bnn: 修法提高是好事 但基本上沒法驗證 03/01 00:12
monday0315: 下限不調高有個屁用 03/01 01:18
WHOKNOW4: 原上限是有不夠過嗎 03/01 01:39
dofine: 不改下限就是做做秀而已,現在都只罰200W了,有屁用嗎? 03/01 02:44
dong531: 有以上就沒屁用 03/01 07:47
YuSeaFood: 應該直接購買金額的倍數吧,5萬是打發乞丐? 03/01 09:21
donkilu: 按營收比例罰+1 這本來就要當作不法所得處理 03/01 09:26
bleach5438: 提高有個屁用 還不是重罰五萬 03/01 09:36
wwne1198: 沒有解決機率問題,上限3兆也一樣 03/01 14:29
Harrrrrry: 原廠開發直營 台灣根本罰不到…. 3億、3兆都一樣 03/01 16:40
fan801: 不曉得公平會公務員的韓文好不好,以後訴訟要打到韓國去囉 03/01 19:08

😊 希洽 C_Chat 版:熱門文章

😊 希洽 C_Chat 版:更多文章